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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条举措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3-09-23   来源:中国证券报   浏览次数:136
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;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供给。
 

22条举措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

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》,包含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、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22项具体举措。

 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22条举措的发布将显著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、谋改革、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,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。

  优化发展环境

  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,《举措》从破除市场准入壁垒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。

  为便利民营经济发展,《举措》表示,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,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、领域、业务,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。

  《举措》还提出,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;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供给,加快出台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等制度文件;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;强化信用约束激励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、推动企业信用同盟常态化运行;促进经营主体注册、注销便利化等。

  同时,《举措》要求,清理规范行政审批、许可、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,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,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、检验、认证、鉴定、公证或提供证明等;强化反垄断执法,严格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。

  法制保障方面,《举措》提出,开展反不正当竞争“守护”专项执法行动;持续深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推动建设统一工作平台;深入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行风建设;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,减轻企业费用负担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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